女子在家门口遭患抑郁症女子砍伤 嫌犯称走错门

2013年06月14日10:44  生活新报 微博
住进医院的小梅已经无生命危险  记者 张宪江 摄 住进医院的小梅已经无生命危险 记者 张宪江 摄

  经过一夜的休息,昨日上午,躺在病床上的小梅情绪终于平静了下来。她称,前日22时许,她和男友一起回家,刚打开门还没来得及开灯,自己就被一名中年妇女连砍了几刀,然而她根本不认识持刀妇女。躺在病床上的小梅想不通中年妇女为什么要砍自己。

  受伤女子

  才搬来一个星期就被砍伤

  在新华医院病房里,小梅的头发、肩膀、手指间,还沾着血迹。“最疼的是左手。”小梅说。值班医生彭锦源称,除了脑震荡,小梅全身有五处明显刀伤,左手两个指头的伸肌腱断裂,现已没生命危险。

  “我们根本不认识周围邻居。”小梅的男友小窦称,自己和女友一个星期前才搬到江岸小区17栋。前日22时许,两人上楼回家。“门打开后像被什么东西挡住,只能推开一小点。”小梅说,当时还没来得及开灯,门后突然蹿出一个中年妇女,没等反应过来,小梅已身中数刀。

  持刀妇女

  “约三个月前患上了抑郁症”

  小窦赶紧把手中的东西扔向中年妇女,拉起女友往楼下跑并报了警。几分钟后,民警赶到,小窦听该中年妇女称是因为自己走错家门。

  据了解,该名中年妇女姓唐,就住在隔壁16栋。据持刀妇女的母亲称,唐女士离了婚,约三个月前患上了抑郁症,前日22时许,到吃药时间了,却不见女儿。直到23时许,才知道女儿伤了人。

  关于女儿怎么进了17栋602室的门,郭女士也不清楚,只知道17栋是一家公司的公租房,大女儿在这家公司打工的时候曾带唐女士到过602室。

  律师说法

 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胡涛律师认为,如果精神抑郁症患者伤人时正处于发病期,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、意义和后果,或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,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,对其造成的后果不承担刑事责任。

  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需要指定监护人,监护人或监护机构未尽到监护义务的,对被监护人造成的民事损害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生活新报 记者 蒋晓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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